甲方(赠与人):渠继峰,男,现住山西省长治市,身份证号为142x12150315;
乙方(受赠人):张忻,男,现住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号,身份证号为1401x7341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就甲方赠送乙方别克商务轿车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将其所有的别克商务轿车壹辆赠送给乙方;车辆的车牌号为晋Dx444,车辆颜色为灰色,发动机号为71x193,车架号为LSGDE008863。
二、自甲乙双方签字时起进行车辆交割手续,合同生效以前车辆的债权债务及违法行为由甲方承担,合同生效以后车辆的债权债务及违法行为由乙方自行承担。配合乙方办理车辆过户手续,中赠予的别克商务轿车自双方签字时在太原迎泽区交割,并在20xx年5月1日办理完过户手续。
三、合同生效后,甲方需配合乙方办理过户手续,并于20xx年5月1日前办理完毕,过户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时起生效。
甲方(签章): 渠继峰
甲方:
X年XX月XX日
乙方:
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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