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训目标
以按照《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专业标准》要求,围绕当前中小学教育改革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开展专题理论学习、经验分享、专题研讨、教育考察、研究学校改进计划等研修活动。通过分层、分类、分岗培训,提升中小学校长规划学校发展、营造育人文化、领导课程改革、引领教师成长、优化内部管理以及调适外部环境的能力,全面提升我市教育现代化水平。
二、培训项目与参训人员
全市各中小学骨干校长
三、培训形式
根据中小学校长培训类型和性质,按照省级培训“统筹规划、主题鲜明、形式多样、资源开放、注重实效”的原则,有针对性地采取多种培训方式开展培训,努力提高培训质量。
(一)集中研修
集中研修是骨干校长省级培训的主要形式,采用专题讲座、专家引领的方式进行,着力提升集中研修课程资源的层次和质量。
(二)远程研修
开发、引进一批中小学校长培训高端课程,依托山东省教师教育网,建设中小学校长远程培训平台和校长工作室,打造信息化背景下中小学校长学习研修共同体,引导校长在线观看网络课程,在线自主交流互动,共享网络优质教育资源。
(三)跟岗学习
充分利用省内外优质校长实践基地,采用组织参与名校长工作室活动、校长实践基地挂职与跟岗、境内名校参观考察、名校长一对一跟进指导等方式进行。
(四)课题(案例)研究
以课题为引领,组织中小学校长开展教育教学和学校管理等相关领域的案例研究,提升校长运用科学方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各学段高级研修班均采取以课题引领案例研究的形式组织研修。
四、培训对象选拔与报名
(一)培训对象的'选拔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参训人员应符合项目条件和要求,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素养,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管理、科研能力以及引领教师发展的能力。
(二) 培训名额按比例分配到各学校。培训对象原则上不重复参加国家级和省级培训。高中校长任职资格培训、提高培训和素质教育专题培训名额分配与报名工作另行部署。
(三)各学校审核、确定参训学员名单后,于20xx年4月15日之前将参训学员信息表加盖公章,报诸城市教师培训中心,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
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指定专门人员具体负责,做好学员选派和管理工作。中小学骨干校长培训由诸城市教师培训中心组织实施。各学校要密切配合,确保培训项目按时、顺利、高效完成。
(二)强化培训管理
承办机构要制定培训管理制度和培训方案并严格落实。要选拔政治素质高、作风优良、有丰富管理经验的干部或教师担任班主任,实行班主任负责制。加强学风建设,中小学校长培训要参照干部培训的有关规定,严格纪律和学风管理。要建全学员培训档案,利用好网络平台,实行全程管理和跟踪指导。
(三)加强考核与评价
学员培训成绩由承办机构进行考核。考核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考核内容包括考勤情况、学习表现、发布评论及质量、作业完成情况与最终研修成果等。学员考核成绩要反馈至学员任职单位和市教育局。
(四)严格经费管理
列入山东省万名骨干教师培训工程的校长培训项目,经费由市财政专项支付,参训校长的交通费由派出单位承担,不得向参训学员收取任何费用。要按照省财政厅、教育厅《关于印发教师培训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鲁财教〔20xx〕53)要求,加强经费专项管理,规范经费支出项目,严格执行预决算制度,保证培训经费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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