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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贸企业安全检查表(模板).doc

2023-09-26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厂址、总平面布置安全评价

依据《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2012)等标准、规范,对总平面布置单元进行检查评价,见表5-1。

表5-1 厂址、总平面布置安全检查表

依据标序号 检查内容 准 检查记录 检查结果 厂址位于昆明经开厂址选择应符合国家的1 工业布局、城镇 (乡)GB50187区,符合符合国家的工业布局、城镇 -2012第符合 总体规划及土地利用总(乡)总体规划及条 体规划的要求。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 配套和服务工业企业的居住区、交通运输、动力2 公用设施、废料场及环境保护工程、施工基地等用地,应与厂区用地同时选择。 GB50187-2012第条 符合要求 。 符合 3 厂址选择应对原料、燃料GB50187及辅助材料的来源、产品-2012第 符合要求。 流向、建设条件、经济、 条 符合 社会、人文、城镇土地利用现状与规划、环境保护、文物古迹、占地拆迁、对外 协作、施工条件等各种因素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并应进行多方案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厂址应有便利和经济的交通运输条件,与厂外铁路、公路的连接,应便捷、 工程量小。临近江、河、GB501874 湖、海的厂址,通航条件-2012第交通较为便利。 满足企业运输要求时,应条 尽量 利用水运,且厂址宜靠近适合建设码头的地段。 符合 厂址应具有满足生产、生活及发展所必需的水源和电源。水源和电源与厂 GB501875 址之间的管线连接应尽-2012第量短捷,且用水、用电量 条 (特别)大的工业企业宜靠近水源及电源地。 昆明经开区供电部门负责供电,电源、水源供应符合要求。 符合 散发有害物质的工业企业厂址,应位于城镇、相邻工业企业和居住区全GB501876 企业为机械加工年 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2012第行业,满足相关要符合 侧,不应位于窝风地段,条 并应满足有关防护距离的要求。 求。 厂址应具有满足建设工GB501877 根据企业提供的程需要的工程地质条件-2012第地质资料,符合相符合 和水文地质条件。 条 关要求。 厂址应满足近期建设所必需的场地面积和适宜8 的建厂地形,并应根据工业企业远期发展规划的需要,留有适当的发展余地。 GB50187-2012第符合要求。 条 符合 厂址应满足适宜的地形坡度,尽量避开自然地形GB501879 复杂、自然坡度大的地-2012第符合要求。 段,应避免将盆地、积水2.0.9条 洼地作为厂址。 符合 10 厂址应位于不受洪水、潮GB50187厂址地势相对较符合 水或内涝威胁的地带。 -2012第高,不易受洪水、条 内涝影响 下列地段和地区不应选为厂址: 1、 发震断层和抗震设防烈度为 9 度及高于 9 度的地震区; 2、 有泥石流、滑坡、流沙、溶洞等直接危害的地段; 3 、采矿陷落 (错动)区地表界限内;4、 爆破危险界限内;5 坝或堤决溃后可能淹没的地区; 6 GB5018711 有严重放射性物质污染-2012第影响区; 7 生活居住区、条 文教区、水源保护区、名胜古迹、风景游览区、温泉、疗养区、自然保护区和其它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8 对飞机起落、电台通讯、电视转播、雷达导航和重要的天文、气象、地震观察以及军事设施等规定有影响的范围内; 9、很严重的自重湿陷性黄土地段,厚度大的 厂址范围内未见此类地段和地区。 符合 新近堆积黄土地段和高压缩性的 饱和黄土地段等地质条件恶劣地段; 10、具有开采价值的矿藏区;11、 受海啸或湖涌危害的地区。

生产装置安全检查评价单元

依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标准、规范,对该项目生产装置单元进行检查评价,见表5-2。 表5-2生产装置安全检查表

检查内容 依据标准 实际情况 检查 结果 1、设备设施防护安全 1.设备设施使用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不得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安全生产法》第31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条 备。 现场未见淘汰设备和工艺。 2.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厂内机动车辆、工业气瓶等)安全装置齐全。 有相关检验合格 证书;电动葫芦(国务院令549号) 设置防滑脱装置,行车设置限位装置。 压铸机使用机械 臂投料;冲压机设置防护栏和光电保护装置;注3.危险机械设备(压铸机、塑机使用机械砂轮机、注塑机、粉碎机、(GB 5083-1999) 手,安全门连锁;抛光机等)安全装置齐全。 粉碎机设置隔音板、防护帘;抛光机设置强排风装置,积尘装置使用水幕。 4.机械设备配件齐全完好;(GB 5083-1999)皮带运输机设置防护罩、盖、栏应完整可靠;6.1.6 各联锁、急停、控制等安全装置灵敏可靠。 (GB 15760-2004 ) 急停开关。 5.生产线(装配、输送系统(GB14784-93) 未采用本质安全 等)应有安全连锁、急停等设计与装置。 本质安全设计与装置,各种 安全保险装置齐全可靠。 6.设备设施的附属设施如金属构架、平台、脚手架、梯、防护栏杆、绳、网等应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要求。 (GB 5083-1999) 多处防护栏杆高度不符合要求。 7.危险性较大的设备设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已设置明显安全 上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安全生产法》第28警示标志并张贴并张贴安全操作规程。 条 安全操作规程。 2.电气安全 1.工厂使用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220/380V三相四线制低压电力系统,必须采用TN-S或TN-C-S接零保护系统。 (GB13955-2005) .b 符合 2.配电房建筑(位置、室内空间、门窗、孔洞)及设施配置应符合要求,电缆沟应采取防水、排水措施。 配电房建筑(位符置、室内空间、合 (GB 50054-95 ) 门窗、孔洞)及设施配置符合要求。 3.配电箱、开关箱配置符合(JGJ46一2005) 配电箱、开关箱符有关规定。 配置符合规定。 合 4.插头与插座应按规定正确接线,插座的保护接地极在任何情况下都应单独与保护接地线可靠连接,不得在插头(座)内将保护接地极与工作中性线连接在一起。 (GB/T13869-2008) 插头与插座按规定正确接线,并可靠连接PE线。 符合 5.各类电气设备、设施的金属部分均应接地或接零。 电气设备、设施符(GB50169-2006 ) 的金属部分已接合 零。 8.保护接地线应采用焊接、不压接、螺栓连接,严禁缠绕(GB/T13869-2008符多台设备金属外合 或钩挂。电缆(线)中的绿/ ) 黄双色线在任何情况下只壳未连接PE线。 能用作保护接地线。PE线(GB 50054-95 ) 截面符合要求。 9.移动使用的用电产品和符I类电动工具的绝缘线,必(GB/T13869-2008手持式移动工具合 须采用三芯(单相)或四芯) 采用三芯电缆(三相)多股铜芯橡套软线;其中,绿/黄双色线在任何情况下只能用做PE 线。 线,中间不允许有接头及破损。 10.设备设施的局部照明和符50034-2004) 局部照明灯使用合 移动照明工作灯以及潮湿(GB 狭窄场所、金属容器内照明(JGJ46一2005) 安全电压。 应使用安全(特低)电压。 高度低于照明灯11.高度低于照明灯供电回 (供电回路已安装GB 路安装剩余电流保护装置,50303-2002 ) 剩余电流保护装其灯具的金属外壳接PE线。 置,其灯具的金属外壳已接PE线。 12.任何电气装置都不应超《用电安全导则》 负荷运行或带故障使用。 未超负荷运行。 符合 3.消防安全 1.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中华人民共和国生产、储存、经爆危险品的场所不得与居合 消防法》第19条 营易燃易爆危险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内,并应当与居住场所保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距离。生产、储存、经安全生产法》第34场所不在同一建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条 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筑物内。 符的,应当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2.甲、乙类厂房不得设置在建筑的地下、半地下室。 (GA 653-2006) 5. B 无此项 符合 3.建筑四周不得搭建违章建筑占用防火间距、消防通道、举高消防车作业场地,不得设置影响消防扑救或遮挡排烟窗(口)的架空管线、广告牌等障碍物。 (GA 654-2006) 无违章搭建 符合 4.不得在可燃材料或可燃构件上直接敷设电气线路(GA 653-2006) 或安装电气设备。 多处电气线路、不电气设备安装在符可燃材料上。 合 6.(1) 防火分区不能超过最大允许建筑面积; (2)厂房内设置丙类仓)防火分区未超 不过最大允许建筑库时,必须采用防火墙和耐(GB50016—2006) 面积;2)厂房内符火极限不低于的楼板与厂(GB50016—2006 ) 设置丙类仓库,合 房隔开,设置丁、戊类仓库未有效分隔。 时,必须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的不燃烧体隔墙和 的楼板与厂房隔开。 7.符合GB50016—2006规办公楼已安装自符动喷水灭火系统合 定的特殊场所,设置自动喷(GB50016—2006) 和烟感报警装水灭火系统和排烟设施。 置。 8.安全疏散符合规定。 安全疏散符合规符(GB50016—2006) 定。 合 9.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照明灯具下方不《仓库防火安全管准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理规则》 公安部储存物品水平间距离不得令第6号 第39条 小于零点五米。 库房现场未见移动式照明灯具,普通照明灯下未堆放可燃物。 符合 10.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GA 653-2006 ) 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 消防器材前通道保持畅通。 符合 11.按照规定设置消防应急现场缺少设置消不防应急照明灯具符照明灯具和灯光疏散指示(GB50016—2006 ) 和灯光疏散指示合 标志。 标志。 12.单位具有“四个能力”, 使员工普遍达到“懂基本消防常识、会查改火灾隐患;懂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会扑救初起火灾;懂逃生自救技能、会组织人员疏散”的“三懂三会”要求。 《国务院关于进一公司安全部组织步加强消防工作意开展消防安全知见》(国发〔2006〕识培训及应急演15号) 练。 符合 13.灭火器应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且不得影响安全疏散。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 5.1.1) 取用方便 。 符合 14.避雷针的建筑物上严禁《建筑物防雷设计架设低压线、通信线和广播规线。 范》使用铁质顶棚作为防雷接地带。 符合 (GB50057-2010)。 15.按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已经公安消防机符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设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进行设计,建设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报送公安消防机构审核;未经审核或者经审核不合格的,建法》第十条。 构进行消防检合 查,出具备案证。 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发给施工许可证,建设单位不得施工。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需要变更的,应当报经原审核的公安消防机构核准;未经核准的,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变更。按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竣工时,必须经公安消防机构进行消防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16.在设有车间或者仓库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生产区未设置员符建筑物内,不得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法》第十九条 工集体宿舍。 合 17.厂房安全出口的数目,《石油化工企业设不应少于两个。 计防火规范》 有两个出口。 符合 18.生产场所设有消防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道,通道宽度满足国家标准要求。 (GB50016-2006) 符符合规范要求。 合 19.各类防雷建筑物应采取《建筑物防雷设计规 各类防雷建筑物符防直击雷和防雷电波侵人采取防直击雷和的措施。 范》(GB50057-2010,防雷电波侵人的合 3.1.1条) 措施。 4.作业场所、职业健康 有害作业与无害 1.生产布局合理,有害作业与无害作业分开;作业场所与生活场所分开,作业场所不得住人。 (安监总局23号令) 作业基本分开;作业场所与生活场所分开,作业场所现场未住人。 2.存在职业危害的作业场所应组织职工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 (安监总局23号令) 不员工未见职业健符康体检报告。 合 3.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应当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 (安监总局23号令) 设置应急洗眼装置。 4.对产生有毒有害因素的(安监总局23号令) 有环境卫生检测 报告。 作业场所,应符合国家关于生产场所空气中有毒有害物质最高容许浓度的规定。 5.对产生严重职业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安监总局23号令) 生职业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和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 职业危害的作业岗位已设置警示符标识和中文警示合 说明。 6.根据作业特点和防护要求,按有关标准和规定发放个体防护用品。 《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12801-2008)。 有完善的劳动防符护用品发放制合 度,并附有发放记录。 7.若生产设备的灼热或过《生产设备安全卫冷部位可能造成危险,则必生设计总则须配置防接触屏蔽。 (GB5083-1999) 锅炉车间配置防接触屏蔽。 符合 8.在使用过程中有可能遭《生产设备安全卫基受雷击的生产设备,必须采生设计总则已设避雷保护装本取适当的防护措施,以使雷(GB5083-1999) 置。正在办理防符击时产生的电荷被安全、迅速导入大地。 雷检测。 合 9.在设备、设施、管线上有《生产过程安全卫扶梯、平台、栏符发生坠落危险的部位,应配生要求总则》杆、围栏和系挂合 置便于人员操作、检查和维(GB12801-2008) 装置符合要求。 修的扶梯、平台、围栏和系挂装置等附属设施。 10.生产设备必须保证操作点和操作区域有充足的照明,但要消除各种频闪效应和眩光现象。 《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12801-2008) 现场照明情况一符般,没有照明死合 角。 11.凡容易发生事故的地方,应按GB2894的规定设置安全标志或在建(构)筑物及设备上按GB2893规定涂安全色。 《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8) 按规定涂安全色符和设置安全标合 志。 5.特种设备 1.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向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特《特种设备安全监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察条例》。 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特种设备有使用符登记证 合 2.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企业已建立了特符种设备安全技术合 档案。 3.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每班有定时的巡符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经常《特种设备安全监回检查,发现问合 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自察条例》。 行检查。 题有相应的汇报制度。 4.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对在定期校验、检修,符合 用特种设备应当至少每月《特种设备安全监并作出记录。 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并作出察条例》。 记录。 5.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特种设备有使用符登记证。已经检合 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特种设备安全监测。 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察条例》。 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 6.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使用单位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有相关的检查,符维修制度。 合 7.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制定特种设备的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公司已制定了特符种设备事故应急合 救援预案。 8.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以下统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察条例》 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司炉工、叉车工、起重机操作人员持证上岗。 符合 9.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有定期的安全教《特种设备安全监育培训,特种作察条例》。 业人员严格执行相关操作规程。 符合 10.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特种设备安全监有相关巡回检查符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察条例》。 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 及隐患汇报制合 度,并坚持执行。 11.安全附件的设计、制造,应符合本规程和相应国家标准、待业标准的规定。使用单位必须选用有制造许可证的单位生产的产品。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符装置选用的安全合 附件符合安全规范要求。 12.压力表和测温仪表应按《特种设备安全监制定定期检验制符计量部门规定的期限校验。 察条例》。 度,全部检验。 合 13.对生产危险和有害因素《生产过程安全卫的过程,应配置监控检测仪生要求总则》锅炉配置自动联 锁、自动报警装器、仪表,必要配置自动联(GB12801-2008) 置。 锁、自动报警装置。 14.运行锅炉应有当地特种《特种设备安全监有锅炉档案 设备安全监察管理部门批察条例》第二十六准运行执照,并有当年的年条《蒸汽锅炉安全检记录,应有专人负责锅炉技术监察规程》 设备的技术管理工作,并建立锅炉档案。 符合 15.锅炉的使用单位应按照《蒸汽锅炉安全技司炉工持证上符原劳动人事部颁发的《锅炉术监察规程》第十岗。 司炉工人安全技术考核管四条 理办法》对司炉工人进行管理。无与锅炉相应类别的合格司炉工人,锅炉不得投入使用。 合 16.锅炉房建筑的耐火等级《蒸汽锅炉安全技符合规程 和防火要求应符合《建筑设术监察规程》第187计防火规范》及《高层民用条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锅炉间的外墙或屋顶至少应有相当于锅炉间占地面积10%的泄压面积(如玻璃窗、天窗、薄弱墙等)。泄压处不得与聚集人多的房间和通道相邻。 符合 17.锅炉一般应装在单独建《蒸汽锅炉安全技锅炉房单独设基造的锅炉房内。 术监察规程》 置,但距离车间本较近。 符合 18.锅炉房不得与甲、乙类《蒸汽锅炉安全技符合规程 及使用可燃液体的丙类火术监察规程》 灾危险性房间相连。若与其他生产厂房相连时,应用防符合 火墙隔开。余热锅炉不受此限制。 19.锅炉房每层至少应有两《蒸汽锅炉安全技有一个出口, 个出口,分别设在两侧。锅术监察规程》第189炉前端的总宽度(包括锅炉条 之间的过道在内)不超过12m,且面积不超过200m2单层锅炉房,可以只开一个出口。锅炉房通向室外的门应向外开,在锅炉运行期间不准锁住或闩住,锅炉房的出入口和通道应畅通无阻。 基本符合 20.在锅炉房内的操作地点《特种设备安全监有足够的照明。 符以及水位表、压力表、温度察条例》第二十六计、流量计等处,应有足够条 的照明。锅炉房应有备用的照明设备或工具。 合 21.锅炉应有锅炉总图、安《蒸汽锅炉安全技有锅炉技术资料符装图和主要受压部件图,受术监察规程》第八和锅炉设备使用合 压元件强度的计算;质量证条 明书;锅炉安装说明和使用说明;铭牌等技术资料和锅炉设备使用证。 证。 22.锅炉使用登记证必须悬《蒸汽锅炉安全技执行 挂在锅炉房内。 术监察规程》第九条 符合 23.锅炉的拉撑及其与被拉元件的结合处应无脱焊、断裂和腐蚀。 24.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特种设备安全监锅炉、压力容器、符管道元件、起重机械、大型察条例》第二十一叉车、起重机、合 游乐设施的制造过程和锅条 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过程,必须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监督检验;未经监督检验合格的不得出厂或者交付使用。 电动葫芦有定期检测。 25.压力表应根据工作压力《蒸汽锅炉安全技按规程选定 选定。 术监察规程》第150条 符合 26.压力表表盘直径应不小《蒸汽锅炉安全技符合规程 符于100mm。 术监察规程》 合 27.压力表表面明亮、清晰。《特种设备安全监有最大工作压力符表盘有最大工作压力警界察条例》第二十六警界红线 红线。 条 合 28.使用的压力表,每半年检验一次,并铅封完好。 定期检测。 符合 29.装设超压报警和连锁装置。 有超压报警和连符锁装置 合 30.每台锅炉至少应装两块《蒸汽锅炉安全技符合规程 彼此独立水位表。玻璃管清术监察规程》第154晰,高低位标志明显。最高条 最低安全水位离水位表的可见边缘为25mm。 符合 31.水位计有罩,有放水旋《蒸汽锅炉安全技符合规程 塞和放水管;放水管应接到术监察规程》第157安全地点。 条 符合 39水位表应装在便于观《蒸汽锅炉安全技水位表装在便于符察、冲洗的位置,并有良好术监察规程》第155观察、冲洗的位合 照明。 条 置,有良好照明。 40应装有水位报警器具和《蒸汽锅炉安全技有水位报警器具符连锁装置,且保持灵敏可术监察规程》第165和连锁装置 靠。 条 合 41温度测量仪表必须齐全《蒸汽锅炉安全技温度测量仪表齐符完整,准确有效。自动控制术监察规程》第205全完整,准确有合 讯号装置应齐全有效,灵敏条 可靠。 效。自动控制讯号装置齐全有效,灵敏可靠。 42给水必须采用炉外处理《蒸汽锅炉安全技符合规程 方式,并进行水质化验。符术监察规程》第198合GB1576-79的规定。 条 符合 44锅炉须备有两套给水设《蒸汽锅炉安全技锅炉有两套给水符备,水压保持正常,水泵总术监察规程》第181设备,水压保持合 流量应为所需水量的条 110%以上,且有压力表,自动给水装置应灵敏可靠。 正常,水泵总流量为所需水量的110%以上,有压力表,自动给水装置灵敏可靠。 46给水设备所有阀门应密《蒸汽锅炉安全技符合规程 封良好严密不漏。 术监察规程》第205条 符合 56应备有事故应急照明。 《蒸汽锅炉安全技没有事故应急照不术监察规程》第190明 条 符合 6.安全基础管理 是否有企业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 有经年检的营业符执照。 合 是否按期缴纳安全保证金; 已按要求交纳。 符合 成立有安全生产生产企业应当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法》第十九条。 领导小组,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公司设有专职安全员。 符合 火灾危险性较大的企业,距离当地公安消防队较远的企业,应当建立义务消防队,承担本单位的火灾扑救工作; 建立义务消防《消防法》第二十队,承担本单位符八条。 的火灾扑救工合 作。 有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安全生产法》第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有应急救符救援人员; 六十九条 援人员。 合 建立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安全生产法》第有各级人员的安符责任制; 十七条 全生产责任制。 合 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有符合企业实际《安全生产法》 的一套管理制度。 符合 制定本单位操作规程 《安全生产法》 装置、工序有相符应的操作规程。 合 加强教育,保证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安全生产法》 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入厂人员均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平常组织定期不符定期的安全生产合 教育及岗位技术培训。 企业相关人员了《安全生产法 》 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解所负责任,并符能以积极的态度合 加以执行。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安全生产法 》 安全生产管理制符度执行由安全员合 检查、督促,制 度能够得到落实。 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作业安全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作业《安全生产法 》 安全规程的执行情况; 程的执行由班组长全面负责,对违反规程的行为给予相应的处罚。 符合 从业人员安全生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继《安全生产法 》 续培训及考核情情况; 产培训及考核由安全员负责组织,并根据需要进行考核。 符合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安全生产法 》 员安全管理能力,其他管理 人员安全管理能力; 分厂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符有丰富的安全管合 理经验和能力。 从业人员安全操作能力、水《安全生产法 》 平; 经过严格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符合 安全领导小组、安全作业管理制度落实情《安全生产法 》 况; 安全员、技术人符员、各班组长逐合 级监督执行。 从业人员劳动防从业人员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情况 《职业病防治法》 护用品有口罩、符手套、防毒面具合 等。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安全生产法》 人应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职责有此项要求。 符合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安排用《安全生产法》 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经费。 安排有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及符安全生产教育培合 的经费。 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安全生产法》 必须与主体工程“三同时”,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安全设施实现了与主体工程“三同时”,投资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符合 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职业病防治法》有工伤保险证明符伤社会保险。 第六条 材料 合 用人单位应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按照国家规定有计划《安全生产法》 地对劳动者进行培训。 有安全教育培训符制度。 合 建立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档案。 职工安全生产教不《安全生产法》 育培训档案不完符善。 合 主要负责人和生产管理人员经省市以上安监部门安全管理培训取得安全管理资格证,熟悉有关生产工艺和产品性质、事故处理方法。 《安全生产法》 主要负责人和生产管理人员均取得安全管理资格证,熟悉事故处理方法。具有处理突发事件的知识和能力。 符合 新工人、调入职工必须经三级安全教育并考核合格,取《安全生产法》 得企业安全作业证。 符合检查要求。 符合 加强教育,保证作业人员具《中华人民共和国入厂人员均经过符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安全生产法》第二三级安全教育,合 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十一条。 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平常组织定期不定期的安全生产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岗位技术培训。 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主管部门培训考核,取得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能上岗操作。 《安全生产法》 特种作业操作人员已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 符合 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安全生产法》 由安全员负责组符织 合 根据作业特点和防护要求,按有关标准和规定发放个体防护用品。 《生产过程安全卫发放了工作服、符生要求总则》 口罩、手套。 合 发放的个体防护用品应符合人体特点,并规定穿戴方法和使用规则。 《生产过程安全卫按规定发放防护符生要求总则》 用品。 合 防护用品的质量和性能,均《生产过程安全卫应符合有关标准规定。 生要求总则》 所用劳动防护用品符合有关标准规定。 符合 厂有劳动保护用《生产过程安全卫制定有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品发放标准。已符生要求总则》 标准。向有关政府部门购买购买职工工伤保合 职工意外伤害等保险。 险。 按作业性质给作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品并定期发放。 《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 劳动保护用品并定期发放能定期发放。 符合 在生产作业现场设立必要《生产过程安全卫不未见设有相关设生要求总则》 的职业劳动卫生装备和保符备 护措施。 合 依照“编写提纲”要求,结《安全生产法》 合企业实际,编制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符 合 建立各种不脱产的应急救援队伍,如义务消防队、事《安全生产法》 故抢险队等。 建立有义务消防符队。 合 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组成人《生产经营单位安成立有重大事故符员和职责划分:(1)应急救全生产事故应急预应急救援领导小合 援组织机构设置;(2)组成案编制导则》 人员;(3)主要职责。 组,职责明确,制定有报警与救援程序 加强对各救援队伍的培训、指挥领导,并结合企业实际《安全生产法》 定期组织演练。 有应急救援预案符定期演练计划。 合 应准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防止突发事件。 《安全生产法》 有必要的应急救符援物资及器材。 合 7. 供排水系统 1当地水供给是否满足生《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产、消防的需求。 计 规定》(HG20571-95)。 2内部供水系统是否满足《化工企业安全卫生产、消防的供求需求。 生设计 规定》(HG20571-95)。 3厂区排水系统能力是否《化工企业安全卫满足排洪要求。 生设计规定》 (HG20571-95)。 4在消防用水由工厂水源《建筑设计防火规直接供给时,工厂给水管网范》 的进水管不应少于两条。当(GB50016-2006)。 其中一条发生事故时,另一条应能通过100%的消防用水和70%的生产、生活用水的总量。在消防用水由消防水池供给时,工厂给水管网的进水管,应能通过消防水池的补充水和100%的生产、生活用水的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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