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管理办法中抗肿瘤药物特指细胞毒药物及靶向治疗药物。二、组织领导
(一)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抗肿瘤药物临床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定期开展合理用药培训与教育,督导临床科室合理使用抗肿瘤药物。
(二)医务科、药剂科定期组织专家对抗肿瘤药物的临床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分析,对不合理用药情况提出改进意见。
三、基本原则(一)正确合理地应用抗肿瘤药物是提高肿瘤患者生存率和生活质量,降低死亡率、复发率和药物不良反应发生率的重要手段,是肿瘤综合治疗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鉴于部分抗肿瘤药物有明显毒副作用,可给人体造成伤害,对抗肿瘤药物的应用要谨慎合理,需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权衡利弊,确保患者最大获益;2.明确治疗目的,适度治疗;3.治疗前应签署知情同意书;
4.参照规范,制定合理的治疗计划;5.个体化治疗;
6.密切监护并正确处理不良反应。四、使用管理
(一)药品调配:调配抗肿瘤药物须凭医师开具的处方或医嘱单,经药师审核后予以调配,复核无误后发放。
(二)用药复核:护理人员在患者使用抗肿瘤药物前应核对患者信息、药品信息,并仔细检查药品的外观状况,确认无误后方可给药。
(三)渗漏处理:医护人员应掌握抗肿瘤药物药液渗漏发生时的处置办法。一旦出现给药部位药液漏出,需及时采取相应的对症处理,以减轻对患者造成的局部损害。有较大刺激性的药物应采取深静脉给药方
式。
(四)安全用药:医护人员应掌握抗肿瘤药物的相关不良反应及处置办法。在选择和使用抗肿瘤药物时,应注意与其他药物之间的配伍禁忌。密切关注药物不良反应,一旦发生应立即对症处理并及时上报。
(五)人员管理:
1.应用抗肿瘤药物的临床医师须具有主治及以上职称;
2.配制和使用人员应根据情况选用一定的防护措施。孕妇或疑已怀孕者,应避免处理细胞毒药物。
(六)贮存管理1.医院各药房抗肿瘤药物的存放应与药品储存要求相符,细胞毒药物要求有专柜或专区存放并有明显标识,不得与其他药品混合存放,药名和外包装相似药品应有标识区分。
2.病房不得存放细胞毒性药物,现用现领。
3.化疗废弃物应放在指定的黄色塑料袋中,双层包装,并标明“化疗废弃物”,送至专门地点处理。
六、监督管理
(一)医务科、药剂科定期检查处方医师资质。(二)加强抗肿瘤药物的不良反应监测。
(三)药剂科定期组织专家对抗肿瘤药物的临床使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报医务科,反馈至使用科室,并对不合理用药情况进行干预,进行持续质量改进。检查情况纳入科室综合目标和个人考核。违反本办法者,1人次扣科室综合目标0.5分。
附:细胞毒药物外渗、溢出的处理一、细胞毒药物外渗的处理
(一)一旦发现细胞毒药物外渗时,应立即停止输入,可保留针头接注射器,尽量回抽漏于皮下的外渗药物,然后拔除针头。
(二)发生化疗药外渗后要及时通知分管医师及护士。(三)用0.1%利多卡因局部封闭,既可以稀释外漏的药液和阻止药液的扩散,又起到止痛作用,封闭液的量可根据需要配制(具体药物的处理参见《抗肿瘤药物特殊不良反应处置方法》)。
(四)外渗24小时内可以用冰袋局部冷敷,冷敷期间应加强观察,防止冻伤,冷敷可使血管收缩,减少药液向周围组织扩散。
(五)避免患者局部受压,外渗局部肿胀严重的对症治疗。二、细胞毒药物在配置、运送时应配备专用用具,包括防护衣、鞋套、乳胶手套、口罩、毛巾、垃圾袋,当发生溢出时:
(一)如果患者的床单被< 5ml化疗液体或48小时内接受细胞毒药物患者的血液、呕吐物和排泄物等污染,应戴口罩、手套后将污染床单卷入干的床单里面,放入双层黄色垃圾袋内,按化疗废弃物处理。
(二)当溢出量≥5ml或药品破碎时,应立即穿戴个人防护设备(防护衣、鞋套、乳胶手套、口罩),将毛巾平铺于溢出液体上,完全吸收溢出液,清扫溢出区。
(三)如果人体接触到细胞毒药物,应立即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冲洗受污部位;如果手或手套严重污染,立即脱去手套,洗手;眼睛接触到细胞毒药物,应撑开眼睑用水冲洗受累的眼睛至少5分钟。 (四)污染物品、清扫用物均应按化疗废弃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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