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20_年 月 日在上海举办活动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职责
1) 甲方负责提供制作
2) 乙方负责提供乙方应按双方确定的计划和方案完成场地活动布置相关工作。
第二条:执行
1) 为保证活动的正常执行和有效工作,双方将指定相关工作人员组成项目小组,并制订项目流程以保障执行;
2) 双方必须保持每周不少于一次的沟通会议和工作交流;并最晚与活动开始前两周确定所有活动方案。
第三条:费用
1) 活动成本费用:包括场地、人员、礼品、服务费等,总计 元人民币;
2) 甲方所付费用总计:
第四条:付款汇入乙方指定账户或以支票形式支付,同时乙方确认到款后出具正式发票。待活动结束后乙方提供活动报告,甲方确认。
第五条:违约责任
经友好协商甲方需在正式活动前周内,将活动款(共计如果甲方未能在指定时间内支付活动的相关成本费用,乙方有权终止后期活动的执行,同时,由此引发的相关损失如活动场地等的.违约费用也应由甲方承担;如果乙方未能按计划执行活动,甲方有权拒付相关费用。
第六条:责任免除
如遇不可抗拒力之影响,导致活动终止的,甲乙双方互不追究赔偿责任。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如遇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代表:
乙方:
代表:
20_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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