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以后,别再过你应该过的人生,去过你想要过的人生。我步入丛林,因为我希望生活得有意义,我希望活得深刻,并汲取生命中所有的精华。然后从中学习,以免在我生命终结时,却发现自己从没有活过。
诗在远方,也在生活。倘若诗可以用一种标准来衡量等级,那么其已不能称为艺术。在我看来,艺术在于令人体会生活的美感,又能使人眺望远方,勾起人生的憧憬。艺术从未有等级之分,其价值也因人而异。
诗的意义,在于教会我们诗意地生活。I went to the woods because I wanted to live deliberately. I wanted to live deep and suck out all the marrow of life. And not when I had come to die , discover that I had not lived.这是《瓦尔登湖》中的一句话,梭罗大概也赞成的吧。
Carpe diem或许是死亡诗社的中心思想,然而活在当下并不是那么容易地做到。既然选择了诗的生活,那么也要接受诗的抑扬顿挫。基廷教授选择了反传统的教学方式,也注定更容易引火上身;尼尔选择了《仲夏夜之梦》,也意味着父亲的愤怒和反对。可是,一个是笑着离开的,一个是结束了自己的生命。尼尔的死,部分原因在于基廷教授,然而也不能怪罪于教授。基廷教授解放了学生们的思想,因此学生们开始站到讲台上,换个角度去看生活。然而不是每个人都能把握好及时行乐的度,接受得了诗的跌宕。大多数人过着一种平静的绝望生活,他们心中的歌和他们一起埋入坟墓。
其实电影本身是在抨击规范化的教育模式,规范化不好吗?不见得如此。规范化的教学方式确实在一定程度上束缚了人们的思想,然而我们是无法抛弃这种模式的。存在即合理。规范化使得教学更高效等等都是我们无法否认的。我们花费时间去启发思想,必然会导致阐述知识点的时间变少。不过,像基廷教授这样的人生导师也是必不可少的,一个就好,无需过多。
最后,电影结束于基廷教授的微笑,并没有告诉我们诺克斯是否和心爱的发孩在一起了。我想这个留白大概是想告诉我们,勇敢地追求自己所爱,然而是否得到,只能听天由命。得之我幸,失之我命。诗的魅力有时正体现在不可知上。既然选择了远方,便只顾风雨兼程。既然选择了诗的生活,便只珍惜当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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