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L—A006 建筑材料报审表 工程名称:编号: 致(监理单位):
我方进场的工程材料如下。现将质量证明文件及自检结果报上。 附件:
总包单位项目部(公章):施工单位项目部(公章) 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年月日年月日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产地 用途 材料规格 本批材料数量 施工单位的试验
试样来源试验日期交检证单号试验结果 现场见证取样人签字
专业监理工程师意见(附审查报告)同意 不同意 同意 不同意 同意 不同意 同意 不同意
专业监理工程师:年月日本表由承包单位填写,一式三份,审查后建设、监理、承包单位各留一份。
JL一A006填写说明
一、本表为工程材料进场时所填写的报审表,本表需经专业监理
工程师审查认可。
二、填写要求:
1.材料名称应齐全,本表所列各项应完整填写,不得缺漏; 2.当材料来源为非生产厂直供时,相应栏内加填产地; 3.用途一栏应分别填写,用于结构的部位或应用的地方、类型; 4.规格和种类应分项填写;
5.试样来源应分别填为抽样、见证取样或送样; 6.试验日期栏内,应将试验人员填入。
7.专业监理工程师意见栏中应有明确表态,同意时应将斜线下“不同意”三字用双实线划掉;未填内容的空白竖向大栏画去。
8.本表签字及签章应及时,日期应准确。
三、专业监理工程师应仔细核查材料出厂质量证明书(合格证)占材料自检和复试报告的相关内容是否一致、齐全。
四、对新材料、新产品,承包单位应报送经有关法定部门鉴定!确认的证明文件;对进口材料,承包单位还应报送进口商检证明文件,其质量证明文件即质量合格证书,应该是中文文本(证明文件一般应为原件,如为复印件,需加盖经销部门公章,并注明原件存放处)。
A-21 见证取样送检记录表(W)★ (控制类型:W,检查方式:P/R) 表号:A-21 工程名称:编号: 样品名称样品数量 合格证编号试验委托编号 代表批量代表工程部位 取样日期送样日期 见证记录: 承包单位(章): 取样人签字: 年月日见证单位(章): 见证人签字: 年月日
本表(含附件)一式份,由承包项目部填报,监理项目部存份,承包单位存份。
填写、使用说明:
1.本记录表用于工程现场见证取样、送检工作,根据有关的规程、规范和设计文件要求,对有复试和现场检测要求的试品、试件,如:混凝土试块、钢筋焊接、导线压接、管母焊接、绝缘油、SF6气体、砂、石、水泥、光缆耐张线夹连接件等进行取样的见证记录。
2.“见证人”指负责对该试品或试件履行了见证工作的监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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