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法院清算遗产如下:
1、分配遗产时,应当照顾生活特殊困难、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继承人只有同时具备特殊生活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条件,才能在遗产分配中得到适当的照顾;
2、当被继承人履行主要赡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3、有扶养能力和条件的继承人不履行扶养义务的,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
4、继承人之间的协商也可以不平等分配。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可以平等分配或者协商分割遗产。在达成协议的前提下,被继承人的遗产也可以不平等分配,这是继承人自愿行使继承权的结果,法律不干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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