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非法持有毒品算毒品犯罪吗,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几年

2020-01-25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非法持有毒品被视为毒品犯罪,根据法律规定,非法持有毒品罪可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然而,如果非法持有毒品的数量较大,判决将可能为7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是无期徒刑。具体的年份根据毒品数量确定。非法持有毒品罪与贩卖、运输毒品罪的区别在于:犯罪主体、主观方面和客观方面。

法律分析

非法持有毒品被视为毒品犯罪。根据法律规定,非法持有毒品罪可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然而,如果非法持有毒品的数量较大,判决将可能为7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是无期徒刑。具体的年份根据毒品数量确定。

一、非法持有毒品算毒品犯罪吗

非法持有毒品算毒品犯罪,构成要件如下:客体是国家对毒品的管制和他人的身体健康。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持有毒品数量较大的毒品。主体是一般主体。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二、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几年

非法持有毒品的犯罪,需要根据所持毒品的种类、数量等量刑情节,来决定判几年。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八条规定,非法持有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持有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非法持有毒品罪与贩卖、运输毒品罪的区别

非法持有毒品罪与贩卖、运输毒品罪的区别:

1.犯罪主体不完全相同。三者均为一般主体,但刑事责任年龄的要求不同,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和运输毒品罪的年龄必须年满16周岁,而贩卖毒品罪则为14周岁。

2.主观方面,故意的内容不同,贩卖、运输毒品的目的明确。而非法持有毒品的动机、目的却多种多样,没有限定。

3.客观方面,所谓持有,是指行为人对毒品事实上的支配和管领,同时,持有是一种持续行为,时间的长短不影响持有的成立,只作为量刑的情节考虑,但如果时间过短,不足以说明行为人事实上支配和管领毒品时,则不能认定是持有。而贩卖、运输毒品罪客观方面除了这一特征外,还必须有贩卖或为了贩卖而购进、运输毒品的行为特征。

拓展延伸

非法持有毒品罪是指个人或团体非法持有毒品的行为。根据中国刑法的规定,非法持有毒品罪的刑罚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如果情节严重,则可处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非法持有毒品的行为所受到的刑罚就一定是固定的。具体刑罚要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持有数量以及持有目的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因此,在实际司法审判中,非法持有毒品罪的刑罚会有所差异。

此外,对于持有毒品用于科研或者治疗的人员,以及因非法持有毒品导致家庭破裂、社会危害性较大的情况,可能会被酌情从轻或减轻处罚。

总结起来,非法持有毒品罪的刑罚会因个人情况、情节严重程度等因素而有所不同。如果您或您身边的人涉及非法持有毒品行为,建议尽快向公安机关自首,争取从轻或减轻处罚。

结语

非法持有毒品被视为毒品犯罪,根据法律规定,非法持有毒品罪可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然而,如果非法持有毒品的数量较大,判决将可能为7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是无期徒刑。具体的年份根据毒品数量确定。同时,非法持有毒品罪与贩卖、运输毒品罪的区别在于犯罪主体、主观方面和客观方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七节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第三百五十三条 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强迫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诱、教唆、欺骗或者强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七节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第三百五十条 违反国家规定,非法生产、买卖、运输醋酸酐、乙醚、三氯甲烷或者其他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配剂,或者携带上述物品进出境,情节较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明知他人制造毒品而为其生产、买卖、运输前款规定的物品的,以制造毒品罪的共犯论处。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七节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第三百五十四条 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