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指纳税人具有纳税义务的起始时间,是一个时间点。纳税期限是指纳税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规定缴纳税款的期限,有按年纳税、按期纳税和按次纳税之分,一般为一个时间段。纳税申报时间是指纳税人在纳税期满后向税务机关进行申报并缴纳税款的时间,一般为一个时间段。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以一个月为纳税期限的,其纳税申报时间是期满之日起10日内申报缴纳。纳税人要保证及时足额纳税,除了掌握应纳税款的计算方法外,还要理清三者之间的关系。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确定不同税种的纳税期限,按年纳税,按期纳税还是按次纳税,其次确定每一笔业务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否属于该纳税期限,最后根据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属于该纳税期限的业务计算应纳税款,在纳税期满后的纳税申报时间内申报并缴纳税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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