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担保法》第十五条的规定,个人担保协议的书写应该具备以下内容:1、合同双方的基本信息;2、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3、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4、保证的方式以及保证担保的范围;5、保证的期间;6、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7、双方签名或盖章,并注明日期。另外,对于保证期间,如果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而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协议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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