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之间离婚的操作流程如下:
1、申请,双方协议离婚时,必须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2、审查,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工作人员接受离婚申请时,应当向当事人说明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双方应当如实回答婚姻登记管理人员的问题;
3、登记,经审查,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当对符合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离婚申请进行登记,并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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