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要看涉嫌的罪名以及具体的犯罪情节,没有达到犯罪标准的,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以此牟利,传播次数较多的,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六十八条 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的书刊、图片、影片、音像制品等淫秽物品或者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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