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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遗产的继承权是否属于子女?

2021-12-01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父母遗产是否一定由子女继承,要看具体情况。遗嘱指定继承人时需执行,否则子女无继承权。子女死亡后,其继承份额可转继承。遗嘱继承需房屋登记或动产交付后生效。无遗嘱时,按法定继承顺序分配遗产,同顺序继承人一般均等分配,但可根据情况多分或少分。

法律分析

一、父母遗产是否一定由子女继承

父母遗产是否一定由子女继承,要看具体情况来定。如果父母有遗嘱指定继承人,就需要依照遗嘱执行继承,这种情况下只要遗嘱没有指定子女继承,子女是没有继承和继承份额的。

如果在父母死亡之后,子女也死亡。那么父母无遗嘱指定继承人前提,子女有继承和继承份额,子女死亡后,其继承份额可以作为遗产,办理转继承手续。如果子女是先于父母死亡的,那么这种情况下子女就没有继承父母遗产的继承。

当然在实践中还要考虑死者配偶的财产利,要先析产才能再继承。对于尽了主要照顾义务的,可以适当多分一些财产。

二、遗嘱继承的生效条件

遗产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的,如果继承房屋的,房屋产权登记完成后,房屋继承生效,继承动产的,动产交付后生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三、没有遗嘱怎么分配遗产

没有遗嘱的遗产,应当按照法定继承的顺序来继承。

在法定继承中,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遗产分配;第二顺序继承人无权参与遗产分配;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或第一顺序继承人均已放弃继承或继承权丧失的,由第二顺序的继承人参与遗产分配。

在分配遗产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1、同一顺序继承人一般应当均等分配遗产。

2、在一定情形下可以多分或少分遗产。

结语

根据具体情况,父母遗产是否由子女继承需考虑遗嘱指定和继承顺序。遗嘱指定继承人时,子女需依照遗嘱执行继承。若子女先于父母去世,无遗嘱指定时,子女无法继承父母遗产。遗嘱继承的生效条件需根据不动产和动产的登记和交付情况而定。无遗嘱时,按法定继承顺序分配遗产,尊重均等原则但可根据情形适度调整。在处理遗产分配时,需遵循以上原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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