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拒缴社保致员工辞职,需按工作年限赔偿每年一个月补偿金,不足半年以半月工资计的经济补偿金。员工可要求公司补交社保费,拒绝补交可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经济补偿金。员工有权要求公司按时缴纳社保费。
法律分析
若公司拒缴社保致使员工被迫辞职的,需向员工赔偿以其工作年限为单位,每年一个月补偿金,不足半年以半月工资计的经济补偿金。公司几个月不交社保的,员工应要求其补交,其拒绝补交的,员工可解除合同并要求赔付经济补偿金。法律规定员工是有权请求公司按时缴纳社保费用。
拓展延伸
应对员工三个月不交社保的情况,公司应采取的措施和法律依据
当公司面临员工三个月不交社保的情况时,应采取以下措施和依据相关法律条款进行处理。首先,公司应与员工进行沟通,了解其原因并提醒其履行社保义务。如果员工仍拒绝缴纳,公司可采取内部纪律措施,如警告、扣发工资等。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46条,公司有权代扣员工工资并缴纳其应缴纳的社保费用。此外,公司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解除与该员工的劳动合同。综上所述,公司应采取适当措施来应对员工三个月不交社保的情况,并依据相关法律条款进行处理,以维护企业和员工的权益。
结语
根据相关法律条款,若公司拒缴社保致使员工被迫辞职,公司应按员工工作年限为单位,每年一个月补偿金进行赔偿,不足半年则按半月工资计算经济补偿金。员工有权要求公司补交社保费用,如公司拒绝补交,员工可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经济补偿金。公司面临员工三个月不交社保的情况时,可采取沟通、警告等内部纪律措施,并代扣员工工资缴纳社保费用。根据相关法律条款,公司还可解除劳动合同。维护企业和员工权益,公司应采取适当措施处理该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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