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离婚 案件中的原、被告。 2、 抚养 、 赡养 等案件中负有义务的当事人。给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的未成年人的法定 代理 人。 3、其他案件中,不到庭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 民事诉讼法 〉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一十二条进一步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的必须到庭的被告,是指负有赡养、抚育、抚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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