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公安厅是省政府主管全省公安工作的职能部门, 设有办公室、人事管理、教育培训、警备督察、国内安全保卫、刑事侦查、经济犯罪侦查、禁毒、治安管理、出入境管理、交通管理、边防管理、消防管理、监所管理、警卫、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法制、信息通讯、装备财务、宣传等机构
法律依据:
《省公安机关指挥中心工作规范》 第五条 省级公安机关指挥中心的职责任务:
(一)负责全省(自治区)影响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的重要信息的收集、分析、研判、报送工作查、监督所属各级公安机关信息收集、报送和研判工作(二)按照预案协调指挥和辅助领导指挥处置重大突发案(事)件、重大治安、灾害事故和有关重大警务活动(三)恐怖事件发生后,提供反恐指挥中心应急指挥平台,并参加相关工作(四)负责传达、落实领导和公安部指挥中心的有关指示、指令和工作要求(五)组织制定全省性重大突发案(事)件工作预案,并适时组织演练导各级公安机关制定应急预案,并进行收集、汇总;(六)指导下级公安机关指挥中心的规范化建设和值班、接处警、信息、指挥调度、队伍建设、技术保障等业务工作(七)指导、规范、检查、监督地方公安机关110报警服务台的建设和110接处警工作(八)负责办理处置紧急突发事件动用武警部队手续(九)担负省(自治区)公安厅机关24小时值班工作,负责对下级公安机关、厅机关其他警种、部门值班情况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十)受理特殊情况下的公众紧急报警、举报、投诉和求助(十一)指导、协调社会服务联合行动工作;(十二)完成领导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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