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在不同地区可以用。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的规定,医保卡是具有跨地区、跨单位使用功能的医疗保障卡。也就是说,医保卡可以在全国范围内使用,可以跨省使用。这样便于在异地就医的时候更加便捷,无需重新办理医疗保险。
跨省就医的人员要携带社会保障卡到参保所在地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跨省就医的登记、审批及备案的手续。在机构审批备案之后,跨省就医人员应该遵循就近就医的原则,进行定点医疗。
通常可以选择居住地一到三家的定点医疗机构作为跨省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期限是每年可以定一次。如果您需要异地就医,建议提前了解当地的规定,以便顺利使用医保卡,享受医疗保障。
异地就医报销需要的材料:
1、基本材料:通常情况下,异地医保报销需提供住院病历、费用清单、医疗费用原始凭证、出院病情证明(包括治疗经过)、医保卡、本人银行账号(复印件)、身份证、户口本、转院手续或证明、有效住院发票等材料;
2、长期异地居住:居住地为户籍所在地的,提供有关户籍证明复印件;居住地属非户籍所在地的,提供居住地所属派出所、街道、居(村)委会出具的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证明原件或暂住证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出具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长期异地工作:参保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医保异地就医记录册、或单位外派证明及有关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用人单位营业执照。
综上所述,异地就医报销需要提供多种材料,以确保报销的顺利进行。在准备材料时,建议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医疗机构,以了解具体的要求和流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细则》
第八条
参保人员在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参保人员确需急诊、抢救的,可以在非协议医疗机构就医;因抢救必须使用的药品可以适当放宽范围。参保人员急诊、抢救的医疗服务具体管理办法由统筹地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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