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相关法律规定都没有将被保险人、驾驶人员的家庭成员排除在第三者之外,保险公司以受害人系驾驶人员的丈夫,不属于交通事故中的第三者为由拒赔,理由不能成立。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三条 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
《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 第三条 第三人是指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人和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机动车本车上的人员以外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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