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115133元。其中,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17868元,2021年,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68868元。2021年全省分行业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详见下表。
江苏省上调后的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
月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2280元,二类地区2070元,三类地区1840元。。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22元,二类地区20元,三类地区18元。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我省从8月1日起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2280元,二类地区2070元,三类地区184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22元,二类地区20元,三类地区18元。
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企业支付给顶岗实习学生的实习报酬和勤工助学学生的劳动报酬按照小时计酬,并不得低于当地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加班加点的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劳动者按下限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上述不包括内容由用人单位另行支付。用人单位违反最低工资标准支付规定的,劳动者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举报投诉,或者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
综上所述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68717元,与2017年的63036元相比,增加了5681元,增长9.0%。其中,在岗职工平均工资71633元,比上年增加6367元,增长9.8%。扣除物价因素,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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