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拒绝加班的,一般不会被开除。用人单位安排加班,应当是出于生产经营的需要,且要与劳动者、工会协商一致。劳动者不同意的,可以拒绝,这是劳动者的合法权利。单位不能强制安排劳动者加班或者因此而予以辞退。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劳动法》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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