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企业所得税季报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时间对季度利润进行税前核算、纳税申报以及缴纳税款的活动。在申报过程中,企业需要向税务机关提交季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附表及其他相关的财务资料,以及缴纳相关的税款,进行企业所得税的核算、核缴工作。具体来说,企业所得税季报需要根据税法规定,在每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以及年度之后的其中一个月份进行申报。申报的具体内容包括:税额计算表、纳税申报表、销售发票、进项发票、其它扣除凭证等财务资料,以及财务报表等相关文件。此外,企业还需要注意申报时限。一般而言,季度企业所得税申报截止日期为当季度结束后20天内,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截止日期为次年1月31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五十四条 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 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企业在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按照规定附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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