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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休假遇到法定节假日该怎么处理

2024-03-13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法定休假日和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日,遇法定假日和休息日,年休假顺延。年休假的计算方法:

1、工作时间计算

在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时间将累计。按照新规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方可享受带薪年休假。

2、跳槽人员休假

以当年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计算。跳槽人员的带薪年休假天数新办法也有规定:新进用人单位职工的带薪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带薪年休假天数。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带薪年休假。

一、带薪年休假能分开休吗

根据我国《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规定,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假。对职工应休未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二、规章制度中规定职工未申请年休假视为放弃是否有效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的规定,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是单位法定义务。因此,实践中也有些用人单位规定“职工在年度内未提出休假申请人的,视为放弃年休假”等类似的规定,这些规定也是无效的,因为年休假不需要职工主动提出申请,用人单位有统筹安排的义务。如果用人单位规定员工不申请视为放弃,这属于免除自己责任排除员工权利的无效条款。

因此,单位要免除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的责任,必须拿出两方面的证明材料:

一是单位对职工年休假已做出了安排;

二是职工不休年休假是其本人原因。

当然,统筹安排,对用人单位来说也有有利之处,即如何安排年休假则是用人单位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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