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拟从事出租汽车客运服务的驾驶员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申请参加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
根据《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十条规定,申请参加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3年以上;
(二)近3年内无重大以上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
根据《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十一条规定,申请参加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的,应当提供符合第十条规定的证明材料:
(一)机动车驾驶证及复印件;
(二)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出具的近3年内无重大以上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记录证明;
(三)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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