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债务追究责任的规定如下:
1、债权人对一方婚前承担的个人债务向债务人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法院支持。
根据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未经对方同意,一方资助未经抚养义务的亲友债务,独自筹集资金从事经济活动,其收入未用于共同生活的债务不是夫妻共同债务。如果债务很大,不想清偿,只要证明之前的债务与婚后生活无关,就不需要清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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