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老人去世后养老金就不可以领取了。也就是说参保人死亡,其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除政府补贴外,由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一次性领取。继承人只能领取账户中的资金余额如果继续领取而没有上报死亡,就会形成骗取养老金的行为,要负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就是说,老人去世后,就不能再领了,要申报老人去世,然后由继承人将剩余的资金一次性全部取出,但是不能假装老人还在世,进行领取养老金,否则构成违法行为,会受到处罚。
一、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最新消息
养老金调整方案最新消息,是继续按照定额调整、挂钩调整、适当倾斜三种方式来进行的,不过在有关额度分配管理方面,主要呈现以下四个特点:
1、定额调整有关标准多为降低。
各省份的养老金调整方案,大多数定额调整标准是呈现降低的态势。养老金调整方案中,只有安徽等三四个省份养老金调整定额标准出现了上涨或者维持不变,其余省份都是下调了标准。
像云南省定额调整部分直接由59.5元下降为20元,山东省定额调整部分有65元下降至43元。目前,定额调整标准最高的两个地方是宁夏自治区和上海市,是定额增加60元。但上海市也是下降了10元。
2、挂钩调整比重进一步增加。
挂钩调整,一般分为按缴费年限挂钩和按养老金水平挂钩。像宁夏、甘肃、陕西、内蒙古等省份,改革了按缴费年限挂钩的调整标准,缴费年限越长,增加的标准越高。
按养老金水平挂钩,除了只有安徽省调整比例下调以外,其他比例都是维持不变或者增加。目前,按养老金水平调整比例最高的地区是海南省增加2.32%。广东省排名第二,增加2.1%。福建省排名第三是增加2.0%。
实际上,养老金总体调整比例只有4%,挂钩比例在2%以上,就说明养老金调整额度中,至少有50%用于养老金水平挂钩。
总体来说,挂钩调整所占的比重是大大增加了,这也是未来发展的方向,毕竟这样更有利于激励人们多缴多得、长缴多得。
3、适当倾斜标准更加统一。
适当倾斜,主要是向高龄老人和艰苦边远地区倾斜。今年上海市将高龄倾斜的标准统一为70周岁以上的老人,这是历年从来没有过的。
过去上海一直是对女性年满60周岁或者男性65周岁的老人,开始高龄倾斜增加养老金。目前,还有河南、北京、浙江等地对65周岁的老人就进行高龄倾斜,相信未来也会逐渐统一的。
向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倾斜增加的养老金,有关的标准目前多集中在5-15元之间,只有少数地区标准是达到了30元。
4、增加养老金的费用承担。
今年增加养老金的时候,国家明确对于企业退休人员增加的养老金,各个省份的地方财政也要安排一定的资金给予补助。这是一个新的发展方向,进一步强化地方责任,增强养老保险基金的支撑能力。除此以外,对于今年新增加的养老金,要按照参保人员退休时个人账户养老金和基础养老金各占基本养老金的比例分别从个人账户余额和统筹基金中列支。当然个人账户余额是零的话,也不会降低人们的待遇,会由统筹基金列支。
比如说原先基本养老金1000元,个人账户养老金300元。今年增加养老金100元的话,其中30元部分要由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承担,因此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扣减额度将变为330元。这一新的变化表明,退休以后我们领取的个人账户养老金钱数不再是永远不变的,会按照比例不断进行增加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扣减额度。
总体来说,养老保险未来发展的方向是全国统筹,相信未来会实现全国统一的养老金调整方案的,未来会越来越好的。目前已经有山东、海南、甘肃、广东等25个省份公布了养老金调整方案。目前还有四川、新疆、重庆、青海没有公布养老金调整方案。
二、人去世后医保卡的钱可以取出来吗
必须由法定继承人向当地医保局申领老人的个人帐户。分析如下:
1、参保人死亡后,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将全部返还给参保人的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等;
2、办理手续需要的资料包括:身份证,户口簿,死亡证明,火化证明,填写申领书,银行帐号等。
3、不过需要注意的是,社保所交的费用是由两个帐户进行管理,即个人帐户和统筹帐户,继承人只能领取个人帐户里面的金额。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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