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不能。普通受让人变相获得特许经营从业者才能获得的权利和利益的,应属无效。典当行业属于特许经营行业,依据典当合同所产生的特定债权应专属于经审批特许从事典当业务的法人。基于典当合同所形成的债权概括移转给一般债权人,突破了特许经营范围之限制,使一般债权人获得特许经营从业者的利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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