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进行清算并办理注销登记,因为吊销只是丧失了从事经营活动资格,但作为民事关系的主体资格依然存在,必须办理注销登记。
吊销后,企业失去经营权,但仍有主体资格,仍然可以成为诉讼等事项的主体。
当办理注销手续后主体资格消亡。
公司注销和公司吊销是有区别的。
公司注销,是在发生需要办理注销登记的事项发生时,企业到工商局进行的一种正常登记手续。
而公司吊销营业执照则是由于企业违反法律的规定,工商局对其进行的一种惩罚措施;吊销营业执照时,仍要求企业履行注销手续。
一、公司注销的法人资格
清算动作进行前公司仍具有法人资格,其权利义务能力和行为能力都没有发生变化;
开始清算动作后,公司便进入特殊阶段,其权利义务能力和行为能力均减小,受到相应限制。不过清算期间,公司仍具有法人资格,可以参加民事诉讼。
清算完成后,公司法人资格能力进一步缩小。只剩下些许义务,比如偿还债务。
清算之后,公司正式进入注销程序,一般来说,注销的整个过程需6-12个月时间。注销完成后,公司法人资格彻底消灭。
二、公司注销材料
申请注销前公司应开展公司清算,公司清算完成后便可进入公司注销申请程序,清算后、注销前公司需要出具和准备如下报告:
(一)公司清算组负责人或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二)清算组成员《备案确认申请书》;
(三)法院破产裁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或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决议。有限责任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股份有限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发起人加盖公章或者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
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提交出资人或出资人授权部门的文件。
因违反《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被公司登记机关依法撤销公司设立登记的,提交公司登记机关撤销公司设立登记的决定。
(四)股东会或者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五)刊登注销公告的报纸报样;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国有独资公司还应当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决定,其中,国务院确定的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还应当提交本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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