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残疾人领养孩子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一)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即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且精神正常的成年人;
(二)年满三十五周岁。
(三)无子女。
(四)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符合上述领养孩子条件的残疾人朋友,可以到孤儿院领养孩子了。
但是,还有一点非常重要,那就是领养孩子必须办理领养登记。没有经过办理合法领养登记的领养关系是不成立的,不受法律的认可和保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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