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代为出资合法。
公司法并没有限制股东之间的代为出资,这种情况下应当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比例确定收益分配比例。一方股东的出资未达到章程规定的数额,他方股东代其缴纳了未出资的部分。各股东仍应按照章程规定的出资比例确定收益分配比例。
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代为出资是否可以
代为出资是可以的。
公司法并没有限制股东之间的代为出资,这种情况下应当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比例确定收益分配比例。一方股东的出资未达到章程规定的数额,他方股东代其缴纳了未出资的部分。各股东仍应按照章程规定的出资比例确定收益分配比例。
《公司法》 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股东可以实物出资吗
股东以实物出资的,必须进行资产评估作价,然后进行入账。实物又称有形资产,以实物出资是指用建筑物、厂房、机器设备、燃料、原材料或其他物料、交通工具等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的物品作价出资。设立担保或租赁他人的实物不得作为出资。
《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齐凤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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