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土地使用证年限50年到期之后,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补交的土地出让金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因此商品住宅土地使用年限期满之后续期的问题不用担心,但是,目前尚无关于续期的细则,是免费续期还是收费续期,收费标准是什么,都没有定论。而商业用地届满之后的续期,则无明确的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五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衍生问题:
50年土地使用权到期了怎么办?
土地使用证年限50年到期之后,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补交的土地出让金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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