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被非法拘禁的,受害人应该想办法报警。如果暂时不能报警的,可以和对方进行周旋,用钱财等理由保护生命安全。
在受害人报案后,公安机关应当立即处理涉嫌非法拘禁的案件。
如果情节严重,拘禁时间达24小时以上的,涉嫌刑事犯罪,应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不构成刑事案件,情节较轻的,可以由公安机关进行治安管理处罚。
情节显著轻微的,不追究法律责任,但可以予以批评教育、训戒。《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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