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可以缓期执行。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一、有期徒刑与缓刑有何区别
1、缓刑是在有期徒刑之前进行的。一般都有缓刑年限的设定,这是对罪犯的一个考察期。如果在缓刑的年限里,该罪犯表现良好的话,是有可能在缓刑结束后得到减刑的。
2、缓刑是在监狱外面执行的。缓刑期间,罪犯将会进入监狱,但会有法官指定的地区进行生活。如果在缓刑期里,想要到其他区域活动,都需要向法官提出申请。并且在缓刑期间,罪犯还要定时去法院报道。
3、缓刑和有期徒刑的对象也有不同。缓刑的对象一般只有老弱病残等的人口,像那些壮年,法官是不会加上缓刑的。另外如果罪犯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不是很大,是初犯且有悔改新的罪犯,法官是有可能在有期徒刑之前给罪犯加上缓刑。
二、缓刑考验期内再次犯罪会如何处理
1、被宣告缓刑的罪犯,在缓刑考验期内再犯新罪、发现漏罪,应当由审判新罪的人民法院在审判新罪、漏罪时撤销缓刑,通知原宣告缓刑的人民法院和执行机关。此情形撤销缓刑人民法院是在审理新罪或漏罪时一并解决,不另涉程序。
2、被宣告缓刑的罪犯,在缓刑考验期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的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由原作出缓刑的人民法院根据同级公安机关提出的撤销缓刑的建议作出裁定。在实际操作中,有通过开庭核实公安机关提交的缓刑罪犯缓刑期内有违规情节严重行为证据作出裁定的,也由通过书面审核实证据作出裁定的,各法院做法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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