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公司债权人公告,需要到当地省市级公开发行报刊进行登报。公司所有者撤销公司申请时,必须设立清算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公司债权人,并在60天内在省级以上报纸上公告。公司债权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自通知被撤销之日起四十五天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即主要是为了清算公司的税收债权,因此必须报告该公司的注销。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五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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