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解除情形及最长租期:租赁合同解除情形包括协商解除、租赁物无法使用、危及承租人安全、未经同意转租和逾期不支付租金。法定租赁合同期限最长为20年。租赁合同特征:是双务合同、有偿合同,主体为承租人和出租人,超过6个月的租赁期限需采用书面形式。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金、支付期限和方式、维修等条款。
法律分析
一、租赁合同解除的情形有哪些
租赁合同解除的情形有:
1.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
2.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3.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4.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5.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租赁合同最长租多久
法定的租赁合同期限最长是二十年。
《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的规定,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五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三、租赁合同有什么特征
租赁合同具有的特点是,租赁合同是双务合同、有偿合同。其主体是承租人和出租人;租赁期限超过六个月的,要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结语
租赁合同解除的情形包括:1.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2.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3.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4.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5.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租金的。根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的规定,租赁合同的最长期限为二十年。租赁合同是双务合同、有偿合同,主体为承租人和出租人。租赁期限超过六个月的合同需要采用书面形式。以上是租赁合同的一些特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五章 融资租赁合同 第七百五十三条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让、抵押、质押、投资入股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的,出租人可以解除融资租赁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五章 融资租赁合同 第七百五十八条 当事人约定租赁期限届满租赁物归承租人所有,承租人已经支付大部分租金,但是无力支付剩余租金,出租人因此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收回的租赁物的价值超过承租人欠付的租金以及其他费用的,承租人可以请求相应返还。
当事人约定租赁期限届满租赁物归出租人所有,因租赁物毁损、灭失或者附合、混合于他物致使承租人不能返还的,出租人有权请求承租人给予合理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章 租赁合同 第七百三十四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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