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受限股票激励计划是一种企业为激励员工提高工作积极性而采取的一项措施。通过限制员工在股票行权前的股权流通及持有时间,能够保证企业的长期发展,并促使员工更加关注企业的长远利益。此外,该激励计划也有利于员工获得更多的激励和奖励,提高员工的工作热情和认同度。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六条:公司可以以股票、期权等方式,给予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员工期权或者股票激励。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协商确定劳动报酬形式和支付时间。其中,股票期权、股票激励等形式属于劳动报酬的一种。
3.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八十七条:限制或者禁止股票交易的数量、方式、期限等应当公开标明。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股东权益保护指引》第二十八条:公司应当制定科学合理的股权激励计划,选取适宜的对象,以期有效激励股权激励对象的工作积极性和提高企业经营绩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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