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汇票,是指收款人或付款人(或承兑申请人)签发,由承兑人承兑,并于到期日向收款人或被背书人支付款项的票据。
商业汇票,按承兑人不同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如承兑人是银行的票据,则为银行承兑汇票;如承兑人为购货单位的票据,则为商业承兑汇票。商业汇票按是否带息,分为带息票据和不带息票据。带息票据是指按票据上表明的利率,在票据票面金额上加上利息的票据,所以,到期承兑时,除支付票面金额外,还要支付利息。不带息票据是指票据到期时按面值支付,票据上无利息的规定。目前我国常用的是不带息票据。
物业管理企业开出承兑的应付票据应设置“应付票据”帐户进行核算。开出、承兑时,按票面金额记入贷方,到期承付时,按票面金额记入借方,余额在贷方,表示尚未到期的应付票据数额。应付票据的明细核算按照其收款人的姓名和收款单位设明细,并应设置“应付票据备查簿”,详细登记每一笔应付票据的种类、号数、签发日期、到期日,票面金额、合同交易号、收款人姓名或收款人单位名称,以及付款日期和金额等。到期付款时,应在备查帐簿内逐笔注销。
一、短期应付票据与长期应付票据
应付票据是企业出具的、承诺在将来某一时日支付一定款项给持票人的书面凭证。
凡期限在一年或一个经营期内的应付票据,称为短期应付票据,属于流动负债;
期限在一年中一个经营期以上的应付票据,称为长期应付票据,属于长期负债。
短期应付票据有带息票据和不带息票据之分。
带息票据的面值就是票据的贴现值,在资产负债表,以面值列示负债外,还须将应付未付利息部分作为另一种流动负债列示。不带息票据的不是票据到期时应付的金额,这类票据可由企业签发用于向银行借款。理论上,应付票据均应折现,按现值计价。但若是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出具的短期应付票据,由于若是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出具的短期应付票据,由于发柰日与到期日相距很短,其折现值和到期值很接近,根据重要性原则,可略而不计,而按面值入账。但在营业活动以外出具的应付票据,如因借款而出具的票据,则不论期限长,应按现值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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