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承包服务费包括的费用如下:
1、总包管理费:这部分的费用,通常会占据分包工程造价的百分之二左右,支付方一般会是发包方,收款方则是总承包方。至于为何会产生这些费用,则在于建筑工程当中,发包方要求了总承包方,进行了一些工作,比如施工质量的分析、现场进度的记录,以及一些资历整理、存档备案等等;
2、施工配合费:与前面所提到的总包管理费一样,这部分的费用也是在工程造价的百分之二左右,支付方与收款方也是一样的;
3、甲供材料保管费:做建筑工程都是需要材料的,而且为了避免材料出现问题,也需要好好地进行保管。针对这样的情况,在进行工程结算期间,会收取一定的材料保管费用,一般会是材料价值的百分之一,实际情况会有所调整。
工程总承包服务费的流程如下:
1、在总包招标前,规划好合同体系,明确专业分包工程内容,明确总承包人需要做的总包管理及配合内容。
2、在分包招标时,将总承包人提供的配合内容及要求明确告知分包工程投标人,让投标人有足够的信息用以界定分包的工作、测算施工成本和确定投标价。
4、在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和确定时,也应充分考虑总承包人的配合内容及要求。
总上诉述,就是工程总承包服务费的流程,如果有任何问题,请随时告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果建筑法》第二十四条
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也可以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但是,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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