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纳税的方式如下:
1、个体工商户从事的是经销,加工或者是劳务服务的,应缴纳增值税,从事餐饮服务的应缴纳增值税;
2、小规模的个体工商户缴纳的税率则是3%,大部分城市的工商管理政策优惠会对月收入2万元以下的个体工商户实行免征;
3、个体工商户还有一种查账征收,是税务局根据个体工商户提供的财务报表进行核实征收。具有一定情形的个体工商户,税务部门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实行核定征收。核定征收也就是税务局根据你的营业状况给你设定一个缴税标准,每个月按此标准定额缴税;
4、对生产经营规模小又确实没有建账能力的个体工商户,税务部门通常会对其实行定期定额征收。
一、个体工商户纳税标准:
1、销售商品的缴纳3%增值税,提供服务的缴纳5%营业税;
2、同时按缴纳的增值税和营业税之和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3、还有就是缴纳2%左右的个人所得税;
4、如果月收入在5000元以下的,是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也免征;
5、税务部门对个体工商户一般都实行定期定额办法执行,也就说会按区域、地段、面积、设备等核定给你一个月应缴纳税款的额度。
二、个体交税需要的材料如下:
1、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2、有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个体工商户,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
3、业主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复印件粘贴在税务登记表的相应位置上;
4、注册地址和实际生产、经营地址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总之,个体工商户纳税可以通过查账征收的税款、定期定额征收等方式纳税。个体交税一把需要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等材料。
法律依据
《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十五条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于收到申报的当日办理登记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将办理登记注册、核发营业执照的情况,定期向税务机关通报。本条第一款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和扣缴义务人办理扣缴税款登记的范围和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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