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事业单位退休工资为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退休金的领取流程如下:
1、员工到达退休年龄前的三个月,应递交退休材料;同时,用人单位将对员工档案进行装订,用于退休报送工作,请客户及时递交材料,以免因时间紧张影响退休手续的办理;
2、请客户联系所属客服代表签署代理合同,根据社保所属区县情况,用人单位将提供材料清单,客户根据自身情况,按要求提供;
3、用人单位工作人员根据申请,于员工到达退休月的当月月初,到社保中心办理养老保险清算手续,打印社会保险个人账户缴费情况表;
4、用人单位工作人员根据社会保险个人账户缴费情况表测算员工养老金,填写《退休审批表》之后,于员工到达退休月的当月5号至20号之间持《社会保险个人账户缴费情况表》、《退休申请表》、员工人事档案等材料前往劳动保障部门办理退休审批手续;劳动保障部门根据材料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用人单位工作人员持劳动保障部门盖章的《退休审批表》至社保中心办理养老保险月报支付手续和基本医疗保险在职转退休手续;
5、员工于审批通过后的次月开始领取养老金。用人单位工作人员于批准退休月的下一月10日后,通知退休员工到用人单位领取退休审批结果或由中智客户服务代表转交本人;养老金约在每月15日前后到达退休员工养老金帐户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五条
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