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回迁安置房交房标准
(一)国家安置房交房标准一:标准房间(客厅、餐厅、卧室)
1、地面:水泥豆石地面压光;
2、墙面:满刮腻子,白色乳胶漆面;
3、踢脚:深灰色调和漆,高120mm;
4、顶棚:满刮腻子,白色乳胶漆面。
(二)国家安置房交房标准二:厨房、卫生间
1、地面:防滑地砖,规格300×300mm;
2、天棚:刮腻子;
3、墙面:高度2.2米以下为瓷砖,2.2米以上刮白色腻子;
4、厨房:瓷砖面灶台,陶瓷洗菜盆一套,洗菜盆安装混合水龙头;
5、卫生间:卫生间蹲便器安装一套,洗面盆一套,洗脸盆安装混合水龙头。
(三)国家安置房交房标准三:阳台
1、地面:水泥豆石压光地面;
2、墙面:同相邻外墙面做法;
3、顶棚:满刮白色腻子。
(四)国家安置房交房标准四:楼梯间
1、地面:水泥砂浆地面压光附设防滑条;
2、踢脚线:深灰色调和漆,高120mm;
3、墙面:刮腻子,白色无机涂料面;
4、顶棚:刮腻子,白色无机涂料面。
二、回迁安置房交房流程是什么
(一)交房通知
开发商以书面形式通知回迁户在约定时间内对回迁房进行验收交接。一般约定的交房时间是在通知书寄出30天内,所以,回迁户必须在这段时间内去办理交房手续。
(二)验收
回迁户按照当初征收原房屋时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中的约定,对房屋工程质量及配套设施进行验收,并做好相应记录,同时,要对房屋产权进行核验。
(三)开发商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根据相关法规,即使是回迁房,在交房时,开发商一样要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该法规规定,《住宅质量保证书》是开发商对赔给回迁户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开发商应当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开发商不提供的,回迁户可以拒签房屋交接书。
(四)签署房屋交接书
回迁户在验收房屋后认为符合合同约定条件的,应与开发商签订房屋交接书;对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做好详细记录,要求开发商签字盖章,直至开发商的房屋完全符合交房标准,再签署房屋交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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