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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破产可以不还债吗

2022-12-26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个人破产制度允许具备还款意愿的债务人申请破产清算、重整或和解,以免除剩余债务。深圳市发布了个人破产条例,规定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可以申请破产。个人破产申请应向法院提出,法院将在一定时限内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裁定。

法律分析

一、申请破产就可以不用还债吗

个人申请破产后,那就表示着不再具备还债能力了。而对于未还完的债务,在对客户的个人财产进行清算分配后就可进行债务调整,适当豁免。

像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2020年8月31日发布了《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我国首部个人破产法规),拟定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条例规定在深圳居住且参加深圳社保连续缴纳满三年的自然人,若因生产经营、生活消费导致失去清偿债务能力或资不抵债,就可以申请破产清算、重整或和解。而经过三年严格行为限制考察期后,就可以免除剩余债务。

当然,个人破产制度保护的也是有积极还款意愿、诚实守信的债务人。而像那些恶意逃避债务的,不仅免除不了,还可能会被追究法律责任,以及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当中。

二、在哪里申请个人破产

个人破产应向法院提出申请。

个人破产是指作为债务人的自然人不能清偿其到期债务时,由法院依法宣告其破产,并对其财产进行清算和分配或者进行债务调整,对其债务进行豁免以及确定当事人在破产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迄今为止,我国仅将企业法人纳入适用破产法的主体,未设立自然人破产制度。在司法实务中,遇到自然人债务人全部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只能通过民事诉讼程序,主要是通过执行程序来解决该类纠纷。

三、破产申请受理时限有多长时间

根据《破产法》第10条规定,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后,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5日内通知债务人。法院将在异议期满后10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

结语

个人破产制度为那些因生产经营、生活消费导致失去清偿债务能力或资不抵债的自然人提供了一种解决债务问题的途径。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自然人可以申请破产清算、重整或和解,并在严格行为限制考察期后免除剩余债务。然而,该制度也保护那些有积极还款意愿、诚实守信的债务人,而对于恶意逃避债务的行为则将受到法律追究。个人破产申请需要向法院提出,法院将在一定时限内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裁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章 破产清算 第二节 变价和分配 第一百一十二条 变价出售破产财产应当通过拍卖进行。但是,债权人会议另有决议的除外。

破产企业可以全部或者部分变价出售。企业变价出售时,可以将其中的无形资产和其他财产单独变价出售。

按照国家规定不能拍卖或者限制转让的财产,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方式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二章 附则 第一百三十四条 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有本法第二条规定情形的,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该金融机构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出现重大经营风险的金融机构采取接管、托管等措施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中止以该金融机构为被告或者被执行人的民事诉讼程序或者执行程序。

金融机构实施破产的,国务院可以依据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制定实施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二章 附则 第一百三十三条 在本法施行前国务院规定的期限和范围内的国有企业实施破产的特殊事宜,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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