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承担保证责任,除非债务人下落不明、无财产可供执行、债务人破产、财产不足以履行债务或保证人放弃权利。
法律分析
1、如果是一般保证人,起诉其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2、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拓展延伸
担保人是否对刑事立案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担保人在案件刑事立案后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担保人作为案件的担保方,其提供担保的目的是确保被担保人履行法律责任。如果被担保人涉嫌犯罪并被刑事立案,担保人可能面临起诉的风险。担保人的法律责任取决于具体的担保方式和担保协议的约定。在一些情况下,担保人可能需要承担被告人的罚金、赔偿金等经济责任。然而,需要注意的是,担保人的法律责任并非绝对,具体情况需要根据法律规定和法院的判决来确定。因此,担保人在案件刑事立案后应咨询专业律师以了解自己的权益和责任。
结语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一般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然而,在特定情况下,如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债务人破产案件已受理、债权人证明债务人财产不足以履行债务或保证人放弃权利等情形,保证人可能无法拒绝承担保证责任。需要注意的是,担保人的法律责任取决于具体担保方式和担保协议的约定。在案件刑事立案后,担保人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具体情况应咨询专业律师以了解权益和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借款人或者出借人的借贷行为涉嫌犯罪,或者已经生效的裁判认定构成犯罪,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的,民间借贷合同并不当然无效。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以及本规定第十三条之规定,认定民间借贷合同的效力。
担保人以借款人或者出借人的借贷行为涉嫌犯罪或者已经生效的裁判认定构成犯罪为由,主张不承担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民间借贷合同与担保合同的效力、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依法确定担保人的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条借款人涉嫌犯罪或者生效判决认定其有罪,出借人起诉请求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三章 保证合同 第二节 保证责任 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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