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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安置房买卖规定

2020-10-07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商业的拆迁回迁房,一种是国家政策引导的棚户区改造房。

第一种只是普通的商品房,可以买卖。

第二种按国家规定以交房之日算起五年以内不得买卖。还有就是有些拆迁安置房在一些服务配套上不如商品房,相同地段房价要偏弱些。在某些住宅小区中还有一种现像,就是回迁房相对公开发售的商品房有缩水,如本市某小区回迁房层高就比商品房矮了有十公分。当然这是个案,购房之前问清即可。

一、南京安置房买卖条件

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安置房的转让交易需要在取得该安置房房产证后才可以进行,这时的过户交易与一般的房屋没有任何区别之处。

安置房是政府补贴给当事人的,因此当事人才能办到房产证。拆迁户安置房要5年才能上市交易的,故要5年之后才能过户而且要补完国有地税。

二、南京市最新拆迁补偿规定是什么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规范征地房屋拆迁补偿有关政策标准的通知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规范征地房屋拆迁补偿有关政策标准的通知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规范征地房屋拆迁补偿有关政策标准的通知住宅房屋征收补助

搬迁补助费每平方米50元

搬迁补助费: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50元计算,每个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其他合法房产凭证)不足1000元的补足至1000元。

临时安置费: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每月每平方米28元,每个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其他合法房产凭证)不足600元的补足至600元。

实行货币补偿方式的,一次性发放12个月的临时安置费。实行产权调换的,按照产权调换协议约定的临时安置期限及规定的月临时安置费标准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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