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8年黑龙江退休金上调方案是总体调整水平按照2017年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5%确定。 黑龙江退休金上调方案如下: (一)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40元。 (二)挂钩调整: 1.与缴费年限挂钩:每满一年增加2.1元,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 2.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按本人2017年月基本养老金的0.5%增加。 (三)适当倾斜: 1.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的建国前老工人:1945年9月2日前参加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1945年9月3日后参加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 2.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5元。 3.年满70-79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80周岁及以上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一条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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