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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转让合同公证的申请

2022-07-11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一、办理流程

1、申办房屋买卖合同公证,当事人应当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代办的,代理人应提交身份证件和授权委托书;

(2)卖方要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书及复印件;

(3)出卖共有的房屋,卖方应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卖的书面意见;

(4)草拟的房屋买卖合同文本;当事人可以请公证机关代为草拟;

(5)单位购买私房的,买方应当提交房屋管理部门批准买房的批准文件;

(6)公证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如房屋蓝图,房屋管理部门对房屋的估价报告等。

2、受理、登记

3、交公证费;

4、重点审查的内容

公证机关办理房屋买卖合同公证应当重点审查以下内容:

(1)当事人的身份、资格和民事行为能力;如北京等大城市规定,购买当地的私有房屋,买方必须具有当地户口,外地人、华侨或外国人及港澳台同胞购买的,须经当地房产管理部门批准;

(2)卖方是否享有出卖房屋的所有权,产权有无纠纷;共有房屋是否征得共有人同意,共有人是否放弃了优选购买权;

(3)买卖双方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

(4)房屋所在位置、面积、结构等基本情况,买卖价格是否公平、合理、合法;

(5)房屋是否已设定抵押或其他担保物权,抵押权人或担保人是否同意出售并放弃了优先权;

(6)合同条款是否完备,内容是否真实、合法,文字是否准确;

(7)有关批准手续是否齐备,证明材料是否齐全;

(8)买方是否具有购买能力;分期付款的,要审查买方资金是否落实,有无保障,如有疑问则应要求买方提供必要的担保;

(9)房屋是否正在出租,承租人是否主张优先权等。

5、出证

经审查,公证处认为当事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合同内容和形式真实、合法的,应当及时出具公证书。

6、打印、校对;

7、送达。

二、办理时限:

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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