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夫妻双方办理离婚登记的情形,是需要携带户口本的,其户口本是办理登记离婚的必要材料。
一、离婚用户口本吗?
需要。离婚需要携带户口本。双方无论采取哪种方式离婚户口本是必须提供的材料和手续,但是具体是否双方都要携带户口本,还要根据当事人的户籍状况决定。如果两个人的户口已经迁到一起,那么携带一个户口本就可以了。如果没有迁到一起,那么必须每个人都携带能够证明自己户籍的户口本。
二、户口本复印件能离婚吗
在我国,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如果是协议离婚,需要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根据我国《婚姻登记条例》的相关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需要出具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及起草好的离婚协议书,这里的证件都需要原件,民政局人员审核材料无误,将结婚证收回,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证。如果是诉讼离婚,需要准备结婚证、身份证、未成年子女的医学出生证明、民事起诉状等材料,一般情况下用不到原告的户口簿。只有在未成年子女的医学出生证明丢失等特殊情况下才需要用到户口簿原件向法院证明未成年子女的情况,而且前提是原告及子女在一个户口本上。也就是说即便诉讼离婚中需要用到户口簿,也是需要原件的。由此可见,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如果需要户口本,需要的也是户口本的原件。
三、离婚必须要提供什么证件
夫妻双方带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然后经过三十日的冷静期,携带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和离婚协议书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民政局对材料进行审核以及询问相关情况之后发给离婚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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