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招标书中明确开标地点及开标日期,招标书日期为招标书完成当天日期,投标单位投标书完成当日日期,不能标书日期写开标日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八条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