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需要申请人先办理报销申请手续,随后,提交报销所需要的相关申请材料,提交材料的地点在参保人所需的社保基金管理局各分区的社保分局医保科。在接收到申请人的报销申请之后,管理局的受理部门将会在收到材料之日起至5日内对于申请人所提供的的申请材料进行核查,并决定最后的受理结果。
医保的手工报销流程
医保的手工报销流程需要社保经办人员把各项票据收齐后逐一扫描、逐一录入、上传系统、打印明细,单位盖章备盘之后,上报医保中心,医保中心复核,所需材料缺一不可,否则不能报销。如果票据丢失,需要到医院进行补办。
申报住院费用
1、社保卡;
2、收费票据;
3、住院明细单;
4、北京市医疗保险转诊(院)单;
5、诊断证明和(或)出院证明;
6、医院出具的全额结算证明。
由个人现金全额垫付医疗费用,符合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条件的,按门诊医疗费用发生时的情况进行手工报销。
(1)参保后未发卡;
(2)参保人员急诊未持卡;
(3)单位欠费;
(4)手工报销期间就医;
(5)补换社保卡期间就医;
(6)异地就医;
(7)计划生育手术。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