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利侵权纠纷的管辖法院有哪些
(一)行政管辖:
当事人请求处理专利侵权纠纷(以及请求调解专利纠纷)的,由被请求人所在地或者侵权行为地的治理专利工作的部分管辖。
两个以上治理专利工作的部分都有管辖权的专利纠纷,当事人可以向其中一个治理专利工作的部分提出请求;当事人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治理专利工作的部分提出请求的,由最先受理的治理专利工作的部分管辖。
治理专利工作的部分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的,由其共同的上级人民政府治理专利工作的部分指定管辖;无共同上级人民政府治理专利工作的部分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分指定管辖。
(二)法院管辖:
1、依被告住所地确定管辖法院。
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具有专利案件管辖权的,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没有管辖权的,由被告住所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2、依侵权行为地确定管辖法院。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也包括侵权结果的发生地。
(1)原告仅起诉制造者的,侵权产品的制造地与销售地不一致的,制造地的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2)原告同时起诉制造者和销售者的,制造地和销售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此时,当事人可以选择向其中一个法院起诉。
(3)销售者是制造者的分支机构的,原告向销售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制造者的制造、销售行为的,销售地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二、专利侵权纠纷如何进行诉讼
依照民事诉讼法审判的案件,首先要由原告提出起诉状,写明当事人(原告和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名称、所在地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以及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7天内立案,并将起诉状副本投递给被告,由被告在收到后15天内提出答辩,同时人民法院的审判员进行审理前的调查,并在开庭审理前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由审判员、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投递后即具有法律效力。调解不成的,人民法院则进行法庭审理,经过法庭辩论和调解,仍达不成协议的,则由人民法院作出判决。
当事人对第一审法院的判决不服的,可以在法定上诉期内向第二审法院提出上诉。由于我国采取两审终审制,所以上诉法院的判决为终局判决,不得再行上诉。终审判决具有法律效力。
三、专利侵权行为如何认定
1、该实施行为发生在该项专利权授权以后的专利权有效保护期内。
2、该实施行为以生产经营为目的。
3、该实施行为未经专利人许可。
4、该实施行为是法定禁止的侵害行为。
5、该实施行为落入该专利权保护范围。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